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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過諸多國際影展大賽獎項的衛舒夷,用四千張照片、二十張海報,替顧冕換來了電影男三號;

後來他們分手,

他成了影帝,他成了影帝的前女友。

──

三年後,她重新回到這座城市,

對那個試鏡失敗、頹然坐在街邊淋雨的男人說:


“有興趣和我簽約嗎?我會讓你紅。”


這是一個影帝前女友攜新歡在娛樂圈努力攀登的故事。


這篇我感覺算半娛樂圈文吧,女主與影帝前男友因為誤會及價值觀逐漸產生差異而分手,女主之後立刻遠走三年,三年後她回到家鄉,自己成立工作室,並簽下還在落魄的跑龍套或試鏡的男主,她為男主規劃並爭取重要的演出,一步步將他推向影帝的位置,然而影帝前男友陰魂不散,他認為女主並非真的想結束他們之間長達11年的感情,這讓女主頗為困擾,當然在這個摸門特,她也尚未完全放下前任。隨著男主逐漸的嶄露頭角,當初在女主與男主之間攪局的反派角色也再度出手,當女主與男主以及她的團隊面對外界的惡意炒作正竭力抵抗時,女主也同時發現她與前男友的相戀其實不如她所以為的單純。遭受這樣的打擊,女主想當然爾地終於可以放下這段已褪色的戀情,儘管是以很傷心傷身的方式。男主像女主告白,對談感情尚心有餘悸的女主,要他拿到影帝時她再回答他,後來當然還是有遇到一些狀況,但終究男主可以抱得美人歸,當他們的戀情公諸於世後,影帝前男友也不得不放手(這邊有點悲桑的港覺)。

整體來說不過不失的文,但是我還是覺得有些情節莫名其妙的狗血,是說最近看得有些娛樂圈文都來這招,可以給我純粹點的娛樂圈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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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