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妻興家業  

穿越到這古代的北大荒三年,鄔深深只有一個體認──
「想活下去,就得什麼都會!」他們的日子簡直是從泥裡爬出來的,
身體原主的父親已死,弟妹還小,母親又是遇事只會掉淚的林黛玉性子,
她只能慶幸自己這一世重新擁有了一具健康的身體,如此而已。
轉運的開始,是她遇上一個和她搶奪獵物的男人,
這鬍子男剽悍得很,身材勻稱,放到現代就是可口的小鮮肉一枚,
更有一把好力氣,重要的是,傻傻的,竟自個兒上門要她「收」了他──
教他怎麼種田好上繳賦稅,他願來她家當長工幹粗活當報酬。
正好,她想發展養鹿事業,有他幫手做陷阱,那些傻鹿群成了她的發財金,
她買荒地蓋鹿場、建榨油坊,和外國商人做生意,賺得流油,
之前沒眼光退了她親事的前未婚夫一家倒了大楣,被告勾結知府、魚肉鄉里,
這才不是老天爺開了眼,而是她家長工的手筆,
就知道他們這種被流放到邊境來的大官不簡單,種田不會,腹黑手段一大堆,
只是他沒先警告和他扯上邊,她會面臨被黑衣人暗殺的風險,
更沒說他早已看上她,置了新宅子後成天巴望著娶她回家換他養她,
好了,現在她嫁了,可是他要回南邊去拚軍功算怎麼回事,
他不知道他把種田的力氣拿來耕耘她肚皮,即將要有「收穫」了嗎……

 

很單純、中規中矩的穿越種田文,但是因為篇幅長度,這部作品可說是寫得恰到好處的一部種田文

 

很多看大陸網文的人都一定看過讓對岸網文界在華人圈大紅大紫的基本文種:穿越+種田文。對我來說,這種文好看之處就是在於穿越女主角利用現代知識“適當”的開外掛,發家致富的情節,但是一旦加入男主,就免不了必須提到朝堂之爭,然後種田就開始不種田了由於台灣出版社對作品字數的限制,這部作品女主的種田發家致富情節為主軸,男主在戰場及朝堂上奮鬥的情節相對可佔篇幅就必須濃縮變少,讓故事還能維持種田的基調。另一方面,女主雖然還是開了外掛,但是作者輕描淡寫的筆法,讓我感覺不會很扯,搭配女主所在生活背景及家境,整體感覺很均衡。

 

雖然陳毓華前幾本也寫了穿越文,這本明顯好看很多,好看到我願意買書收藏(但還沒買)說實在,現在對岸也很難找到不歹戲拖棚的種田文了(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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